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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行政人員職務遷調申請表

填寫注意事項
一、112年遷調情形:「未異動」或「已遷調」。
二、112年新進人員或112年職務已調整並送人事室登錄者,可免填寫。
三、勾選「已遷調」者,續填遷調情形,包含「遷調日期」及「遷調內容」。
四、任職滿六年,且112年未異動者,請註記理由。
五、如擬於113年調整職務者,請於備註敘明日期及遷調內容。
六、如有自願遷調他單位人員,請填寫「行政人員職務遷調申請表」,經主管簽章後,於期限內併送人事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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