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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分層負責明細表 (111年修正)

一、 有關修正本校分層負責明細表一案。

二、 本校分層負責明細表前經109年10月20日109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(附件1),因應本校組織規程修正及各單位業務調整,請就貴管業務部分,檢視有無修正之必要。

三、本案前於本(111)年1月,請貴單位填復修正內容(如附件3,修正部分業以紅色標記),茲因本校111年8月1日行政單位組織編制修正,爰擬請行政單位重新檢視,本次如有修正,修正部分請以藍色標示,並於「修正說明欄」敘明增(修)訂理由或依據。修正規則如下:

(一) 各單位名稱請本校組織規程版本修正。

(二) 本次如有修正,請填寫修正對照表,並於「修正說明」欄敘明增(修)訂理由或依據,範本如附件2。

(三) 修正內容若有增刪會辦單位部分,請先行協調相關單位意見辦理。

(四) 各單位之共同事項「差假及加班」、「會議」、「一般業務」、「一般性公文處理原則」及「一般採購案件之申請」等,請秘書室、教務處、總務處、主計室及人事室就權責內容,重新檢視有無修正之處。

四、各單位擬修正之分層負責明細表,請於111年10月31日(星期一)前經一級單位主管核章後逕送本室,電子檔請寄送cychen@niu.edu.tw (專員陳勁穎,分機7021)。無修正亦請回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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