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(以下簡稱請假規則)施行日期一案,請查照。
一、教育部書函轉教育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函以,有關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(以下簡稱請假規則)施行日期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,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,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,請查照。
二、旨揭請假規則修正條文,本校已於114年10月13日以電子郵件通知本校同仁並公告於本室網頁;有關「身心調適假」假別,業已請差勤系統廠商設定完成,並自10月10日起正式啟用。
二、旨揭請假規則修正條文,本校已於114年10月13日以電子郵件通知本校同仁並公告於本室網頁;有關「身心調適假」假別,業已請差勤系統廠商設定完成,並自10月10日起正式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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